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選舉、公共工程、太平天國


選舉與公共工程


長久以來,公共工程建設一直演出超支、延宕完工、品質不堪的悲劇,擁有優勢話語權的政治人物,總告訴民眾為這是前此的執政者施政無方,甚至營私舞弊結果所致,而他們和敵對政黨不一樣,有方案、能力,能督導公務員與廠商如期、如質完成大小工程,化一切不可能為可能。

選舉到了,候選人更描繪出公共建設的美好願景,讓鄉親感到有面子,業界以為有大餅可吃,卻沒有人去想前面已經種了什麼因,就結什麼果,長久以來政客奸商把它當提款機的公共工程,不會因社會上、政府裡,有些人下了堅強的決心,前期規劃不當、設計不良、預算不足、發包不順等問題就消失。

但時至今日,仍有許多選民心存良善,認為在「選賢與能」的民主制度下,經由政黨輪替,無論是中央或縣市,終會找到一朝的「聖君明臣」,針對各種時弊通病,包括工程建設的問題,提出為人稱快的解決方案。這種期待,基於民主政治本質應是「匯集個人決定(經由投票),建構體制內團體,藉由文明的談判、討論,達成集體性的決定」,本是正常,但卻不適用於今日之台灣。

台灣的中央、地方政府與自治團體的選舉,經過多次權力交替,除了能做到以數人頭代替打破人頭,避免動亂外,並沒有達成「公民社會」的理想。選舉現已成為不同政黨、派系,或利益團體爭奪職務、名銜、公有資源、影響力的超限戰爭。為求勝選,利害相關者必須投入龐大的金錢與資源,動用各種手段。他們的串連、結合,漸有幫派聚義,共贏天下的味道,那輪得到正人君子服務公眾,實踐自我?常聽到的藍綠紅白政客互勉的「進廚房就不要怕熱」,只證明他們都是一丘之貉。

群眾與太平天國


台灣的民主化進程大致與經濟環境激烈變動的時代重疊,或也因此,政治這一行業吸引許多原本應可在產業發展的幹才。他們與周邊的依附者,到了後來,事業成敗,甚至家庭生計都要與選舉結果畫上等號,對他們來說,如果失去未來幾年對公部門資源分配與權力運作的掌握,就要陷於愁雲慘霧。所以長期在野的魯蛇們,一旦取得政權,就會像歷史上饑腸轆轆的起義農民軍,攻破大城後,只想劫掠一切,失去舉事時的「初衷」;反過來說,捲土重來的「官軍」,也不會秋毫無犯,廉潔自持。

因為成王敗寇的殘酷現實,台灣這幾年中央與地方選舉團隊的山寨本質日漸嚴重,過去幾年,有些想保持「初衷」的當選人想抵抗這種幾無下限的分贓制度,但聚義廳裡七嘴八舌批評他「不接地氣」或「不夠謙卑」的壓力,總讓未坐實金鑾殿的寨主,無法抵擋。於是「不貪不瀆,一切為公」的競選誓言,終如洪秀全起兵時「凡一切殺妖取城,所得金寶綢帛寶物等項,不得私藏,盡繳歸天朝聖庫,逆者議罪」的口號,進了南京城即成笑話。


攫奪與尋租

21世紀的台灣有「文明」、「法律」、「輿論」,與多少還存在的「議會」權力制衡關係,當然不能容許各級選戰的勝利者,像太平天國諸王侯,到了江南魚米之鄉一樣的燒殺劫掠。但這些聰明的競選功臣了解他們經驗過的選舉,是用一切手段,推倒敵對陣營,奪取政權,是具你死我活革命本質的,所以在拚「個人經濟」上,是不會文質彬彬,溫良恭讓的。而現代經濟制度複雜,運作上的空間,足夠掌權者與他們的黨羽、追隨者在「攫奪」(grabbing)、「尋租」(rent-seeking)或種種的勾串行為上,發揮想像力,走在刀鋒邊緣,亦所不惜。

政治上「攫奪」的現象包括任命競選功臣的職位,破壞精英管理制度;或以可議的行政裁量,曲解的法令,讓某些人拿了比他應該拿的還要多的東西,犧牲了另一部分人或國家的利益。「攫奪」不一定非法,或等同於貪汙,但因它違反社會的常規,為人厭惡,影響民心。最嚴重的是「攫奪」往往為特定個人或團體的「尋租」活動鋪路,造成地方、國家後續更重大的損失,如在公共工程上要藉著 「有利標」等作怪,一定要先把「自己人」放到關鍵位置,不管他經驗、資歷或外界評價如何,先掌握預算、投標資格與評審辦法在說。

「尋租」的「租」在現代是指企業或個人透過政治奉獻,如捐款或助選等利益交換而獲得特權或優待。我們常見的,如金融保險業陳情放寬各項營業限制、房地產業爭取購屋利息補貼,地主要求在都市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區分、營建業者希望在公共工程最有利標的競爭中能獲業主的青睞等,都是非生產性的「尋租」行為。「尋租」過程中所爭取的「尋租」市場愈大,代表這個經濟環境會被不公正壟斷的事物較多,認真說來,「尋租」現象對國際民生的影響較赤裸裸的貪污、濫權、侵占或詐欺公款等更為可怕,可嘆的是台灣人民與官員在這方面的認識不足,有時還在為各式的「尋租」行為搖旗吶喊。

公共工程成為「尋租者」的最愛?


工程合約是公私業主「尋租」、「納賄」、「洗錢」的最愛。因工程合約金額龐大,工作項目繁雜、具多樣性,承包廠商執行工作實際上會有很多下包,如果有特別的支出,可以分配給行業性質不同的眾多次承攬廠商,讓他們幫忙承擔風險。原來在縣市政府的層次,土地使用區分與重劃曾是地方人士最大利益來源,但房地產經過幾十年的高潮迭起,現在已無變化空間了。而公共工程,從人行道、路平、水利、防災,直到大型公共建築、捷運等,需求上能推陳出新,「永續經營」的可能性高,反而成為大小「尋租者」的最愛。

如果沒有特殊的安排,營建產業遵守公平競爭規則,拿工程必須殺價,並接受不利的履約條件。我們借用「教父」小說裡,教父柯里昂的想法來說明承包商為什麼不想競爭:像所有聰明的生意人一樣,他知道自由競爭徒具破壞性,獨佔卻是有效率的;所以他就想辦法去贏得有效率的獨佔。顯然,大多數的公共工程承包業者都和教父一樣,對與政客合作,成為「尋租」集團的成員是欲拒還迎的。

所以與大多數人的期望相反,公共工程不會因民主化與技術、管理的複雜化而能回歸專業,反而因為人性的因素成為政客與其鷹犬「尋租」的目標。

民主與貪汙


在一般人的想像,民主程度高的國家,一而再的選舉會淘汰有貪汙劣跡的民選官吏或民意代表,但事實不必然是這樣。有政治學者對二次大戰後義大利國會議員做統計,發現曾遭貪汙起訴的議員有51%的機會連選連任,與清白議員的58%相差不多,對日本與其他國家議員的調查,也有同樣的結論。這說明了人緣好、不誠實的政治人物,有時比誠實、但人緣差的還受歡迎。在台灣也有許多例子,為什麼呢,也許大家不去注意這些政治人物犯案的詳細情形?但也可能是台灣選民「天下烏鴉一般黑」的成見,認為選別人也是一樣會。而讓人悲哀的是,有不正當收入的政治人物,可能較有本錢打選戰,選上的機會反而比清白的對手還要高。

貪汙模式的進化也是造成貪污無法禁絕的原因。最基本的貪汙模式是掌權者授意其鷹犬去需索,掌權力者只要能控制住體制內應該負責肅貪的機關,不讓他們揭發貪汙的行為,能維持他的權威與發號司令的地位。這種主從合作關係的貪汙模式(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造成的社會衝突是垂直的、單純的,大致存在於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

但隨著政治、商業與司法關係的複雜化,如在台灣,選舉成為權力分配的決定性機制,民選官吏與民意代表多少要受到制約,因此在「攫奪」或「尋租」過程中,需依賴做為代理者的組織、協調與整合,漸漸地代理人就成為貪汙行為的主導者,顛倒了主從關係。這種情形造成的衝突是水平、多元的,往往存在於社會間不同的利益團體,相互競爭的「尋租」企業或行業間,為了避免衝突,大家必須建立默契,據之運作。這種變化,反而使貪汙成為政經制度的一部分(institutionalized),無法因民主化時間夠長而根絕。

令人悲哀的是當我們慶幸因為民主的深化,沒有絕對的權力可以庇護貪瀆行為時,貪汙的風險與成本變得更高,政治團體在「入不敷出」的壓力下,卻去擴大他們「攫奪」與「尋租」的範圍,如創造更多的官辦事業,更深入干涉政府部門或公營事業的運作。在公共工程,我們已經看到扮演這種代理人角色的廠商,影響力更加擴大,不論在中央或地方,或是兩黨間,都受歡迎,讓我們專業者有哭笑不得的絕望感覺。

不要哭,不要笑,但是要理解


工程產業許多有心人,總認為選前選後,會是政黨或當選人最謙卑的時候,要請他們聆聽工程師的聲音,但大家忽略了21世紀民主政治其實是文明化的暴民政治,只是戰鬥的武器由刀劍變成宣傳,取贓分紅的手段由劫掠、強徵變為攫奪、尋租,少了殺人放火,但對社會的破壞仍是一樣的。機關的行政,公、私公司的經營,專業要讓位給政治考量,大家打拼半輩子的成果在政治大環境成為政客、掮客,官僚的俎上肉,他們不會聽你的。可憐我們工程師與社會善良的中產階級一樣,還是傻傻地認為自己是站在邏輯對的一方,直到有人「歸碗捧走」,才會問為什麼!

與列寧共同領導俄國大革命的托洛斯基與史大林權力鬥爭失敗,被迫流亡國外,留在蘇聯信仰他主張的黨人被史大林屠殺幾盡,好幾次同志被殺的噩耗傳來,追隨他的信徒悲傷痛哭之餘,問他為什麼,難道我們錯了嗎?這時托洛斯基總是回答「不要哭,不要笑,但是要理解」,這句話是17世紀因堅持真理,被逐出教會,貧困孤單的荷蘭哲學家史賓諾沙在困頓中所說的話。在絕望中,理解是最好的武器,這是托洛斯基回答的原意。

所以我告訴我們工程界的朋友,台灣看來充滿生氣的民主政治,不但無法讓我們工程師可以期待,未來幾年還會拖著我們工程產業向下沉淪。所以這是個悲哀的時刻,我們為專業打拼,曾經哭過,曾經笑過,但現在開始,就是要去理解,只要記得你曾經守住你應該守的,走過應該走的路,絕望就不是那麼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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