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

國內面臨的施工環境與施工考驗

(2018年發表於土木水利學會舉辦之「橋梁全生命週期管理研討會」)




一、從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Cost 2017” 的世界主要城市工程造價排名,看台灣的工程造價是否合理? 


1. 根據荷蘭Arcardis顧問公司有名的對工程造價調查”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Cost 2017”,台北的工程造價在全球44個主要城市排名40,只比胡志明、雅加達、吉隆坡、印度的班加羅爾高;在前一年的2016排名殿後,是的44名。更讓人驚訝地是比較絕對的數值,台北的工程造價只為第一名的紐約與第二名的香港工程造價的四分之一。更糟糕的是台北工程造價的下限成本,從2015年開始都是這幾個主要城市之末。

2. 是不是台灣人特別有競爭力,或是我們的建築法規簡明,業主要求的建材等級不高?但這個調查的作法(Methodology),是在各個城市選13個代表各形式的建築物,根據規範、建材物料,以及施工成本,評估在各該城市完成同樣建築物所要花的成本,也就是扣除土地費用,規劃、設計、建造,以及取得各項許可的費用。

3. 我們相信台灣土木建築相關的法規要求的設計標準與世界其他城市相比只會高,不會低。台灣人不論是公用建築或住宅對建材品質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甚至於不會輸給國民所得比我們高的國家。就施工方面來說,狹隘的空間、擁擠的周邊交通、嚴格的安全衛生要求等,帶來的限制與效率減低,比在其他國家絕對是有過之而不及,所以施工費用也不會便宜。

4. 但事實擺在眼前,這個報告是沒錯的。近在比鄰的香港,直接工項的單價是我們的兩倍多以上,各級的工程師到工程公司的高層拿的薪酬是以港幣為單位,但絕對數額和我們拿的台幣是一樣的。這說明了多年來,台灣的公私業主拼命的殺價,不管是直、間接成本,乙方樣樣吸收、步步退讓,十幾年來,終造就一個世界第一。

5. 另外在完成工程的過程中,不管是土木或是建築,應有的查核、驗證,不管是第三者,或是自主,真正落實?是不是以一種迫使廠商或第三者必須以很有競爭力的方法去實踐,才能使總工程造價變得這麼低,這種競爭力會帶來風險,其實是很可怕的?



二、嚴峻的施工環境:


1. 相對於業主及社會各方對公共工程全方位的要求,各階段及各層次廠商履約能力不足,彼此間信任關係碎裂離析,紛擾不斷,影響許多工程的完工,並影響將來的分工與資源分配關係。

或許某些篤信「非個人化,impersonalization」的人會認為這是工程界理性中於壓倒人情,尤其是業主「頒布」給廠商的合約條文、規定,終將得到尊重,但這條不歸路,已為工程產業帶來災難,目前已有跡象。

2. 獵巫壓力下,專業噤聲,獨立公正機構弱化;真正要負責任,執行工作的,專業上無所適從,反而動輒得咎。

3. 在國家、社會權力體系中,想建立營建烏托邦的純粹主義者(puritans)仍然強勢,左右媒體、民代、官僚、酸民等,對公共工程看法。

4. 傳統施工發包是營建工程正常履約的基礎,當市場已至崩壞,某些標竿性案件出現招標、履約或完工的問題時,政府與工程界應正面迎對,找出原因與解決辦法,而不是一廂情願的認為推廣BOT、PFI、統包等,就可以解決預算不足,過度競爭,品質與進度等實質的問題。

5. 過去幾年我們並沒有培養出大工程整合與管理人才,專業工程師也不足、技術與體力工也相當程度的倚賴外籍勞工;既然市場不夠大,重要資源要與國際共享,是不是考慮要「新加坡化」,亦即完全開放,讓國際廠商進入市場承攬重大工程,台灣廠商退居第二線的選擇?

另一種思考模式就是「韓國化」,既然市場不夠大,工程業者就要積極地往外走,如現在所謂的「南進」,不過土木工程是很在地化的工程,國際廠商常淪為當地廠商「關起門來打狗」的對象,台灣廠商與工程師是否有如此的熱情與耐力,值得深思。

三、公共工程長期壓低標價,終致市場不能承受:

1. 台灣公共工程在契約條款、技術規範、 審查步驟、估驗計費、驗收、保固等,嚴格要求與詳盡規定,較任何版本的國際契約與實務制度並無遜色,但所謂利管成本的編列,依工程直接成本的8~10%編列,是否足夠讓廠商支付:

- 現代工程分工體系下規劃、財務、施工、採購、成本、進度、計價、合約、法務、會計、保險、總務、人事、品保、電腦、測量、監工、品管、試驗室、安衛、倉管等專業人才的薪資報酬?

- 在新的計價、契約變更以及爭議處理機制下,為保障它的權利,所需付出的合理費用和吸收的額外成本等?

- 合理範圍內的風險準備金,包括短促工期、高品質要求、配合簽約業主以外業管單位、地方政府、社會團體或鄰里民眾等合約未明白規定繁多應辦事項,一定要支出的成本?

2. 預算編列時,引以為據的標準單價與施工效率,是否考慮這幾年結構性的變化:

-      營建勞動市場供需極端不平衡下,提高青壯朋友加入行業所需要的工資(勞動條件與服務業相比較)?一個工人30 年前就是2000元,現在是2500元(體力工)到3300元(技術工),這樣的增加幅度夠不夠?如果大家找不到工人,增加到4000元,甚至是5000元,台灣的年輕人會不會進入這個行業?合法外勞的成本現在也要2000元,政府公共工程的預算還是編列一個大工1000餘元,是不是鼓勵大家用非法外勞?

-       在新的安衛法令規範下,人員需遵守嚴格的進出管制手續、接受繁多的例行性教育訓練、適應刻板的施工步驟、習慣新的安全配備與措施,所損失的工時與效率(遠大於所謂2%的安衛費用)? 

-       為適應普遍性較前嚴酷的施工條件如在夜間、侷促空間、噪音管制下的施工,損失的人員、機具效率?這些提高的成本非常明顯但總假設廠商有辦法吸收,實際上廠商是把這些不利的工作條件轉嫁工頭、工人負擔,讓他們遊走規定的邊緣,增加工作失敗的可能性。

-年輕一代勞工的生產力,不論在體力,技術、經驗、工作時間與日數,不可能再和他們的前輩一樣強,但官方的估價還是維持前一個世代的水平?

四、工程界面對的考驗:

1. 業界與工程主管機關要有病識感,現狀已不是景氣循環的某個低點,而可能是「終結」。工程公司的實力一再內耗,已經「殭屍化」;專業工程師的創造力與熱忱在長久減縮成本,只求生存的壓力下消散殆盡;社會輿論將勞工的老化歸咎於青年人的好逸惡勞或營造公司的剝削,這種偏見讓主其事者不敢對症下藥,提出實際的解決方案,卻想著以道德說服,不受者必為天譴,與我何干,充滿階級優越感的管理概念,來看待其實已生重病的營造產業,讓治療或緩解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相對於英國公共工程主管承認有三分之一的工程都在嚴重落後中,主動向國會與大眾報告,我國業界與工程主管機關怕後面打屁股的人會打得太凶,不敢有病識感,預後(prognosis)應該不會太好吧?
        

2. 面對僧少粥多的局面,某些營造業仍不免躍躍欲試,尤其是主管機關為求順利決標,放寬廠商投標資格,但:

- 從前讓少數業者「輕舟得過萬重山」的一些潛規則,在採購法令及稽核制度細密如天網,以及相關單位管理工具多樣化、高科技化的現在,實難再複製應用。相對於從前管理的問題是無法記得太多,現在卻是任何事物都無法忘記、忽略,在資源相對不足,掌控力漸不如前的經營環境下,不強求、不投機才是最好的政策。 

- 過去幾年有例子,幾個規模較小廠商能以鬆散結盟式合作成功承接大型、複雜工程,但在資源緊縮,業主要求嚴格的現在,這種做法很難成功。同理,業主常要求廠商以異業聯合承攬方式投標大型、複雜工程,但在業者積弱,欠缺掌控能力情況下,較單一主包商管理介面,號令所有次包商,會有更大失敗機會。

3. 工程設計與施工廠商承接案件時都應重視風險,把各種變數調查清楚。從前施工廠商常須承受前段未能解決或未發現問題的後果,以及最後完工的責任,懲處亦僅止於施工廠商。現在卻因採購法與契約規定完備,履約紀錄巨細無遺,只要工期、完工有問題,施工廠商遭受懲處,會連累前段廠商,故兩者關係應由對抗轉為合作。

五、結論

1. 社會大眾對公權力「私有化」(認為有權力者一定會把公權力當成自己的囊中物,不會由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處理它的行使,如交給親人寵信)、「商品化」(既然有權力者會將公權力視為私有,那在行使時,他一定會把它當商品追求最高利潤,如古代的賣官鬻爵)的成見,深植千年;連帶不相信進入這種體制下承攬工程的廠商會服務公共利益,再加上名嘴們將「意見」包裝成「知識」,政客們將「發現錯誤」等同於找到「解決方案」,不與專業對等溝通,造成今日台灣工程業的危機。但誰去拔這些人的虎鬚,讓公眾得到正確的資訊,來支持根本性的改革,仍是一個問題。

2. 政府不只是要把公共工程這塊餅做大,還要將它做得美味可餐。業主單位在工程的全生命週期,從需求的醞釀、規劃、設計概念的孕育,直到硬體的完工與使用,每一階段都要請專業參與,並以同儕覆核,複委託的概念寧可把錢花在專業及知識,不浪費在沒有必要的混凝土與鋼筋,甚或無用的空房子上,所謂物超所值的規劃設計,就是要省視、檢討在先

3. 無論是設計顧問或營造業應注意到「有人斯有財」的經營理念。但培養人才,尤其是優秀的工程領導人,最關鍵的在歷練與根據市場法則提供報酬,不是請主管機關或學校開班授課就可解決。另一方面說,得標後再招兵買馬,建立團隊的作法,所冒的風險很大;但我們的業主、工程主管單位卻在各種獎項評鑑,或有利標評選中,直、間接背書工程人才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經營模式。

當人只是「數字」,顯現在標單中的「人月」;或只是「資格」,定位於它擁有的「證件」;年資與運氣將代替風範、名譽,或領導,不再有專業權威,真知灼見

4. 工程本身或許是自然科學,但這只限於規劃、設計與施工技術;然它的執行,自工程需求的提出至於完工啟用,屬於社會科學的成分卻較多。而社會科學對特定的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社會也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人心亦是多變,回顧過去與解釋現狀,不一定能準確預測未來;但說明真相的努力對社會實務會產生瓦解、強化、促成或改變等作用,工程界在這方面須作長期發聲的準備,才有機會找回自己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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