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4日 星期日





"After Pikkety" 這本書,討論了Thomas Pikkety「21世紀資本論」所指出的資本在放任自由主義下無節制發展,造成更嚴重不平等現象;套在營建業上,也顯示出資本先進國家與後進國家營建業不平等的分工與酬報關係。回想本人2016四月在土水雙月刊所寫的文章從新自由主義全球化時代的國際工程市場看台灣營建產業」對國際資本的強大宰制力量,真是感慨萬千。以下是本人2016年文章的摘要:


早期的國際工程只是技術、機械、熟練施工團隊,在不同國家中的移動:


開發中國家開始其基礎工程建設時,多依賴密集勞務,本土化的特質非常濃厚;但當經濟進一步發展,基礎建設的規模與複雜程度越來越高,資本與工程技術的引進變得必要。在這個階段,其他國家的工程業者有能力填補當地工程產業資本、技術之不足者,就有機會進入該國承包工程;早期我國公、民營業者就是憑藉提供相對成熟的施工技術以及優質的藍、白領勞務,與當地的廠商互補合作,在中東、東南亞營建市場,承攬相當額度的工程。


※全球化時代的國際工程,資本及其法權維護者的參與成為關鍵,專業、技術、勞務的價值被壓低,先進國家廠商更容易掌握主導權:


但到了二十一世紀初的現在,因業主的觀念漸漸調整為不容許工程完工出現任何變數,再加上主流國際工程廠商、金融資本家與其追隨者的推波助瀾,工程投標資格門檻越高,履約條件越來越嚴酷,出資者與融資者們除了要求主承包商須具備足夠的履約資歷,與強大的財務能力;在投標、承攬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要求承包者就工程的進度、設計及施工圖說、各項性質付款的情形、施工機具的配備、勞工事務、材料與施工的品質、主要設備的性能、安衛設施與災變管理計畫、工程款的請領支付、法律事務的遵守、合約義務的履行等等,提出詳細嚴謹的計劃、承諾、具結、保證、證明、簽證、驗證、報告等;而要提供的這些資訊,除了承包商本身在其工作組織中要延攬足夠的優秀人才,確實的去執行,承包商也要得到同樣是跨國經營,有「品牌」的金融、保險、法務、顧問、評鑑、公證等組織或企業對其的認同與支持,才能在瞬息萬變的履約形勢中得到及時與足夠分量的背書。


這種合約管理手段非常複雜,而且成本很高,但已變成主流國際工程執行過程所不可或缺,尤其再加上PFI、統包、代操作等新合約形式的出現,資本與其法權維護者的重要性提高;也因此,工程技術及勞務的重要性在這種體制下被無情的壓低,所能分配到的資源相對減少。換句話說,一個以工程師為主體,重視技術甚於一切,卻無法證明其能如期、如質、不帶給業主或出資者風險,而能順利完工的承包商,是很難在今日的主流國際工程合約中擔任主導的角色。反過來說,藉著建立這種通常是排他性、甚至有些俱樂部性質的關係,相互進行微妙的價值交換,主流國際工程廠商已成功的拉開與新興國家工程公司的競爭距離;使得他們能於相對貧窮的「南方」國家經營環境中,建立、佔有一個類似於在他們「北方先進經濟體」母國中的工程分工體系。諷刺的是,如此運作所分配到的高額附加價值,除了能支撐其龐大的公司管理費用與利潤外,還能讓他們用來築高競爭壁壘,進一步排除無法融入先進經濟體商業體系的非西方國家工程公司。


※全球化時代,資本主義直接藉「佔有」與「交換」,不必「創造」附加價值,即能取得利益,在工程產業亦然。


我們如果以更宏觀,甚至超越工程產業的角度來觀察這種發展趨勢,就知道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時代下,這種藉占有商業、金融建制(establishment),進而對交易安全、工程品質、建造流程等掌握了解釋權,從而達成實質壟斷的演變是幾乎是無法反抗的,因為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現在廿一世紀,有價值(value captured)代替附加價值(value added)作為較「文明」剝削手段的一種結果。雖然反抗這種體制的人士,認為在它之下所生產出來的一大堆文書圖表,僅能服務資本,在工程上並沒有任何的「附加價值」,但對之卻莫可奈何;因為它「榨取」的價值,是經由交換所成功佔有整個經濟體的價值之分額,正如銀行並生產價值,卻大量佔有價值。


我們回頭看,資本主義的第一個階段,資本家藉著增加工時,剝削勞動者,以增加剩餘絕對價值;到了資本得以掌控生產過程的第二階段,即經由改良技,如生產的機械化,從而減少工人工時,製造出過剩的勞工,降低勞動的價值,以增加剩餘絕對價值。但到了普世擁抱新(放任)自由主義的現在,資本與勞動的關係成為全球套利的性質,先進經濟體領先企業已不再從事許多行業及商品的生產,而得以「占有」的手段,降低現由其「南方」國家合作夥伴承擔的技術及勞動的重要性,相對的增加其所掌控部分的剩餘價值;這種「占有」的手段除了一般所說控制與支配金融資本的能力,就國際工程競爭而言,包括各種規範標準的建立及其驗證與解釋權力、ISO或類似國際標準的認證、合約語言、適用法律與爭議處理機制等遊戲規則,都是由先進經濟體依其既有的體制運作情形而制定。


※國人傳統上鄙視商業,不承認「無形」的價值,反映在對公共工程的成見;但資本主義商業習慣裡的尊重專業,正視風險卻是產業要正常,社會要進步所不可缺的:


當然有許多人會以「純產品學說」的觀點認為財富的來源應該是生產而不是流通,鄙視這種不以物質的創造和量的增加作為財富生產的手段,因而指控西方先進經濟體藉著創造這類軟性的資產階級法權,去鞏固他們在新(放任)自由主義經濟下優勢地位,是一種看似優雅,但卻是殘忍,嚴重的剝削。但烏雲仍有銀鑲邊,至少它內含的法治與平權觀念,足可提供台灣許多人,尤其是業主及其監審機關工程採購及管理的參考,包括:信任專業人員,允許他們就個案有解釋及裁量的空間,而非為管理目的,依勉強建立之統一標準由非專業人員決定承包商的生死;認事用法,斟酌情節比例,而非不分鉅細,一體適用;處於合約或管理層面優位一方對權力行使,多少有所節制,而非對弱勢者予取予求,無限上綱;追究錯誤之發生,會適度區別個人與群體,行為與政策之差異,不會誤認連坐、互質之惡法,因為容許他們將對手趕盡殺絕,所以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尊重市場機制,允許廠商在自行負責及不增加業主風險下,自行決定合約範圍內之商業行為,而非只為管理方便,變相限制廠商執行合約自由度。凡此種種,似乎也說明資本主義的發展,因它順著人性的好惡,所以可以所向披靡,也因為是這樣,與它的對抗雖然可是正義浩然,但終究無法持久


※台灣工程公司到海外的自我定位:替代主流國際廠商與當地公司合作,或與當地公司競爭技術、勞務提供者的角色?


依現況,台灣的工程公司到國際上去,是很難進入「建制」,與「先進經濟體領先公司」分庭抗禮的;退而求其次,去作他們的部分工程下包,或投標純屬施工的案件,也許可行,但仍然有兩個需要跨越的障礙:()、如前所述,在業主及出資、授信者的利益需得到萬全保障的思維下,承造單位事無鉅細,任何時段都要向監造、監理、業主與融資單位代表提供各種報告及文件,證明工程品質及進度萬無一失,各項合約規定已為承包商嚴守。要「應付」這樣的工程管理要求,必需要動用許多第一流的人才。然而現階段台灣的工程管理制度,無論公、私工程還只是注重絕對的技術及施工效率,並沒有付出高價錢,換取零品質瑕疵、零風險的概念。公共工程固然在文件及程序上有類似的要求,但卻不去編列相對的預算支付要做這些工作所需高級人才的費用,所以不論是包商或工程師,實質上沒有「練兵」的機會,一旦參與國際工程競爭,找不到足堪大任的人才。 ()、台灣的工程公司若只能提供技術、勞務與單純的工作資本,在異境他鄉是否能競爭得過當地或其他發展中國家,具同樣條件的工程公司?「先進經濟體領先公司」承攬國際工程其與發展中國家的工程公司在分工與資源提供上,會有互補的作用,但其為了要獲取高附加價值,壓低技術、勞務的重要性,是必要的手段。台灣的工程公司如果無法經由成功的「卡位」,努力擠進「先進經濟體領先公司」的行列,爭取國際工程分工體系中高附加價值的部分,只與「南方」國家競爭「低附加價值」的營建工作,是沒有意義的。


※工程業不能在國內因為制度和競爭,只能擺路邊攤;但到國外卻要開「米其林」認證的餐廳,搞不同的一套:


如果以餐飲業作比較,這種為國際工程及其他產業廣為接受,由保護顧客利益出發,任何階段不容出任何差錯的觀念從食材開始,就要有來源證明、檢驗報告或認證標章,甚至必須是指定的品牌食品供應商;廚師與服務人員要經過訓練,必須有證照,最好要有受獎或有在頂尖如米其林餐廳的服務記錄;餐廳的面積、出入、裝潢、設備、油煙、電力等要通得過嚴格的消防及衛生檢查;付出高成本後,取得有型的合法執照,還要買保險來防止食物中毒或是其他意外。在傳統的業者來說,這些措施很多都是沒必要的,他們認為只要煮得出客人願意接受的美食,最低廉的價格,十、百、千年來餐飲業就是這樣的經營,要花那麼多時間、精神與費用,去讓顧客相信上的雞肉不會是鴨肉,侍者倒酒一定不會濺出酒杯等等,簡直匪夷所思。但在全球化經濟創造出許多經濟繁榮受益者的現在,這種對顧客提供美味食品與用餐環境的舒服感覺,卻已為期盼生活上流化(gentrification)的人們所喜愛,漸漸的在市場上占了一定的份量,這些餐廳的訂價與傳統的路邊攤的差異,並不完全是利潤,而是高附加價值,可能以高房租或房價的形式「滴漏」到房地產業者,可能以高價消防器材,或高價裝潢的型式「滴漏」到相關的業者,所以在有些國家,這不只是市場區隔而已,在文明必須進步、經濟必須升級的壓力下,執法者更要去取締傳統業者,如發生在香港的魚蛋革命。


當然,台灣的營建業如攤販或小飯店一直是在作低附加價值的代工,注重的是價廉(效率)、美食(技術),因為消費者(政府及社會大眾)長期以來是這樣的要求,業者滿足於國內市場,也不必怕外來的競爭。但現在社會大眾除了對價錢沒有意見,好像對工程的品質、內容很有意見,業者也被開導必須向外拓展海外市場,不能依靠已顯現飽和、停滯的國內市場。所以營造業的問題是到國外開高級餐廳,與國際米其林認證的餐廳爭奇鬥艷?還是以價廉物美的台灣風味為號召,到各地方的大排檔與當地的小吃業一決雌雄?但不管怎樣,你在國內習慣什麼經營方式,有什麼規模,到國外不要差太多,才有成功的機會。但簡單的生意經告訴我們,遠渡重洋去作低附加價值的生意,會很辛苦,如同全世界的中國餐廳訂價都是低檔,一定要想辦法與有品牌,意即已「占有」市場的國際企業競爭有附加價值的生意,如米其林餐廳,才値得出去。所以台灣的工程制度與國際工程制度的差別如果越小,我們的學習曲線越短,繳的學費會越少。所以我們可以花一些工夫,從歷史上與工程性質上檢驗這種差別有多大,可不可能,或如何藉由大家的努力來把它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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